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
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简称采购人)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原始需求进行公示(见附件采购需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有关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
以书面形式(见附件采购需求反馈意见书)使用邮件(ggzyzczb@gz.gov.cn)发送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将把相关意见或建议转交给采购人;
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需求,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附件:
1.采购需求反馈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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