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804-00374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米面油蛋 调料
供应商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海市场便民干调店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海购物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92(%)
评审总得分:94.8(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蔬菜豆制品类
供应商名称:营口金源鸿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营口市西市区丰盈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88(%)
评审总得分:90.67(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肉类
供应商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华综合商店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08-兴泰房产7#楼-9#门市东侧
中标(成交)金额:88(%)
评审总得分:86.99(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海鲜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宜信蔬果粮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海小区购物中心内一层08-33
中标(成交)金额:92(%)
评审总得分:89.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米面油蛋 调料
服务类
名称:米面油蛋调料(C09010200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要求范围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要求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蔬菜豆制品类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服务(C09010200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服务范围:为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提供各种蔬菜约52.5吨,豆腐3.3吨豆腐脑2.3吨;按采购方需求供货;
服务要求:1.配送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上述要求,并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体指引》、营食安办发【2024】1号等法律法规。对其配送的食材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采购人查验留存检验检疫证明,完善食材溯源体系;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不合规商品,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重新换货。2.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3. 配送时间:每天5:30~6:0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天气、交通事故等原因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协商。协商结果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允许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4. 运输要求:(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2)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3)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使用冷链运输或密封运输、严禁裸放运输;运输费用自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1.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认真执行《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体指引》、营食安办发【2024】1号等法律法规。2.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6. 学校不定时组织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察。7. 要求外地企业中标后三周之内实现本土化服务。8. 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肉类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服务(C09010200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服务范围:为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提供大米、面、油、猪肉、牛肉、调料、鸡蛋、海产品、蔬菜、豆制品等配送。
服务要求: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厂家法人证书及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材质检报告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海鲜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服务(C09010200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文件要求范围
服务要求: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采购文件要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军、刁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米面油蛋 调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蔬菜豆制品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肉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156.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海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营口市第二十五中学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桃花潭路中段二十五中学
联系方式:13840735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连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景源小区1号1层4号
联系方式:0411-391655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 话:0411-391655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25中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米面油蛋 调料
供应商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海市场便民干调店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蔬菜豆制品类
供应商名称:营口金源鸿食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png
2.其他:电子文件与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肉类
供应商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华综合商店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海鲜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宜信蔬果粮油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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