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1103-00016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办事处2024年食堂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招标
供应商名称:兴隆台区荔枝湾餐饮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58号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元)
评审报价:2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招标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办事处2024年食堂招标(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办事处2024年食堂招标★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1.地址:兴盛街道办事处食堂2.附属楼层数:二层3.自助餐早餐用餐人数约60人左右、午餐用餐人数约80人左右。4.承包方式:采取委托管理服务模式。★第二部分?服务人员与保障要求1.食堂人员要求。食堂厨师1人或以上: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3 年(含)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厨师进行菜品培训及经验交流,如测评对菜品口味满意度不到80%,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厨师。面点师1人或以上:男女不限,3年(含)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如蒸食,烙饼,烤制中西糕点等多种风味面食,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2.食堂所有员工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日常工作安排及考核管理。3.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第三部分?供餐标准及时间要求1.正常工作日早餐、午餐,每周四递交采购单位下一周的菜谱,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执行。如果采购单位因工作地点变更或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使用食堂,可提前告知成交供应商并终止合同。2.工作日早餐时间:7:30-8:20; 午餐时间:11:3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1)早餐标准:牛奶、豆浆、煮蛋、茶蛋、炒菜两道、咸菜四种,主食是馒头、花卷、稀饭、面条、包子等。(2)午餐标准:中午每餐正菜为六菜一汤,小菜四至六样,主食四种(含粗、细粮和稀粥)其中至少有包子、饺子等带馅一种,水果(夏季两种,冬季一种)。就餐方式为自助餐,就餐者每人每餐费用标准为:早餐4元、中午餐14元,就餐人数以实际为准。3、在服务期内若遇特殊应急情况(如:洪水洪涝、暴风雨雪、疫情防控)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时,根据上级通知,为单位职工提供便当式工作餐(盒装餐食)服务。★第四部分?项目要求1.承包期内成交供应商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承包期间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护,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采购人购买、安装。2.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需要发生的资金投入,采购单位配合提供办理证件所需材料。3.每月月底进行对账核对,按月进行结算,由采购人次月月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食堂的工作餐费用。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要求:★第五部分?质量标准要求1.承包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单位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采购单位声誉,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2.服务期内严格做好防火、防电安全工作,遵守食堂安全规章制度,对水、电、燃气的使用要做到每天两检(使用前检查是否存在泄露,使用后检查闸门是否关闭)。如用电、水、气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3.服务期内做好食堂公共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保洁,消杀工作(前厅、后厨、仓库)。★第六部分??服务方式及要求1.成交供应商承包的职工食堂,在采购单位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及品种搭配,改善服务态度,吸引职工就餐,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职工用餐需求。3.成交供应商提供食堂餐饮服务除日常服务工作外,若遇招标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须提供招待用餐、会议用餐、活动用餐等服务,成交供应商食堂餐饮服务人员须无条件保质保量服务到位,费用另行计算。4.食堂餐饮服务必须由成交供应商专人到现场管理,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管理,不得将食堂餐饮服务转包或承包给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餐饮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市场监管、消防等单位的监督检查。食材需求在服务期内严格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需保证每天提供新鲜的食材,保证菜品的质量,定期清点库存、检查所用食材、调味品的有效使用期限,临期、过期食材禁止使用。1.食材配送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送货时间配送到位,其中蔬菜类、鲜活水产类、水果类、豆制品类实行新鲜配送。2.为了用餐健康安全,吃到放心绿色食品,保证食品安全可靠的进货渠道,达到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货品质量要求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3、调料类:包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席新杰、马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办事处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9号
联系方式:0427-6511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9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427-8650095
十、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5(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招标
供应商名称:兴隆台区荔枝湾餐饮服务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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