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300-01894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顺意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368号
中标(成交)金额:1,972,567(元)
评审总得分:95.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 巡特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食堂餐饮服务;位于:鞍山市铁东区民生东路20号;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位于: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11号;
服务要求:人员配置及要求1)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服务人数:8 人(其中:厨师1人、面工2人、刀工2人、勤杂3人)。2)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服务人数:7人。其中:厨师1人、面工2人、刀工1人、勤杂3人。食堂服务人员的标准要求1)实行单休制,全年365天给予提供就餐服务。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健康合格证,定期安排员工针对设施设备操作安全进行全面系统培训,对于食品安全严格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管理、执行。2)食堂人员工作期间着装要统一佩戴齐全、做到干净整齐;3)熟练掌握厨房器具的安全操作和保养;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精通食品营养搭配;5)下班前关闭厨房水、电、煤气总开关,确保食堂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司和中心相关负责人;6)礼仪端庄、人品正直、热情周到;7)做好食堂菜品采购和配送工作,安排专人做好菜品的验收和库房管理8)食品工作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急预案。供应商要求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及时、主动、有效地开展食堂服务工作;2、做好食堂服务人员定期体检工作(每年至少1次),岗前培训教育工作,使其符合健康要求和岗位要求;3、食堂档案资料齐全,并分类成册,方便查阅。食堂档案保存时间为项目服务周期后顺延2年,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符合其要求;4、严守保密制度,对食堂服务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食堂服务责任转让或推卸给第三方;其他要求(一)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 (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服从领导,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熟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仪容仪表整洁,坐姿、站姿端正;(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遵规守纪,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做工作职责以外的事情;(六)严守保密制度,严禁接触涉密事项,进入涉密区域,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甲乙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自动顺延一至二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服务标准:食堂餐饮服务的标准要求1)本采购项目实行全年365天(早餐、午餐、晚餐)三餐就餐服务餐饮服务制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管理、执行;2)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要严格按伙食标准执行,要满足本铁东公安分局220人就餐和 巡特警大队210人就餐的需求,早餐主食10种、副食12种;午餐主食不少于10种、副食不少于16种、1种汤;晚餐主食不少于10种、副食不少于10种标准来满足者的需求。3)每天认真填写食材采购台账、消毒台账、残食处理台账、晨检记录。4)配送人员将保质、保量新鲜食材按菜谱计划及时采购配送,每天严格检查食材要做好验收检查工作,把好质量关、督促食材要分类储存,成品菜肴制作过程中按标准化、流程化执行,时刻监督把握好食品安全。5)食品加工制作时对投料数量、制作质量、完成标准能够提供相应的规定要求及流程食堂卫生清扫要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毒,每天对所有区域、餐具进行消毒;6)食堂餐具、设施设备使用要进行分类生、煮分开,严格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执行,所有餐具每天进行120℃消毒,并对餐厅、灶房、库房等环境卫生进行消毒;7)食堂设施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保养;8)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对当天所用食材按项目就餐人数进行上称,做到生、熟分别过称,确保食材投量的准确性,并做好相应登记,制作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配送,确保食材切出后的形状、大小统一化、标准化。9)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前做好应急预案。10)对于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警力时做好突发开餐的应急预案和实施对策。食堂卫生及安全服务的标准要求1)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厨房卫生要求,休息室清洁、物品摆放整齐;餐厅、工作间,无异味。地面清洁残余回收处整洁无残渣;餐厅桌椅干净,无油渍和食物残渣;设施设备及厨具干净,无油污和灰尘,用餐后彻底清洗消毒;2)食堂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留样,保存在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内48小时以上,做好留样记录;3)做好食堂水、电、煤气的节约工作;4)食堂安全管理:掌握就餐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合理安排用料;食堂服务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熟练掌握食堂设施设备的使用性能,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工作间;食材存储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存储,进行分类、分架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定期检查保质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艳辉、徐兰、隋成波、郭红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2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民生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412-226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财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华润橡树湾南门
联系方式:0412-52613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云鹏
电 话:0412-52613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顺意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文章推荐: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