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504-00012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本溪市鑫聚通食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溪湖区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路55栋1至3层1门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92.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等食材配送。配送食材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指定为准。实际用餐人数约600人,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实际数量确定。注:每日早、午2 餐。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安排为准。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旭、王艳、王建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方式:18524141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15641415966、156414158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电 话:138982033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本溪市鑫聚通食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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