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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2022-09-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 20:37
评审专家名单王明焰、张春红、王海、姜鑫、杨波
总中标金额¥136.0162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86136767
采购单位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86606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6136767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8-11 至 2022-08-12
撰写单位: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2-210100-04025

项目名称: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贝利斯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128甲10门

中标(成交)金额:1,360,162.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一、配送食品参数(一)肉禽水产类1.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3.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二)瓜果蔬菜类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

服务时间:合同签 订生效 之日起 一年

服务标准:1.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每天6:00~6: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明焰、张春红、王海、姜鑫、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人民币19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甲

联系方式:024-86866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

联系方式:024-8613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电 话:024-86136767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2-210100-04025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贝利斯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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