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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2024-06-13

一、项目编号:2024CG001 (招标文件编号:2024CG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铁岭亿顺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钻石路东北城G09幢118号1-3

中标(成交)金额:218.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铁岭亿顺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为机关食堂进行货物供应、配送服务 为机关食堂进行货物供应、配送服务。包括到不限于畜禽肉,蔬菜及食用菌,蔬菜加工品,水果,坚果,水产品,薯类,豆腐及豆制品,熟肉制品,鲜蛋及蛋制品,腌菜,干杂调料,粮油制品,乳制品等采购及配送服务等。 供应商应做到管理制度明确、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有明确的所配送食材不符合要求需要予以报废处置时管理办法、快速的退换货机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无条件在接到通知后(包括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的通知)2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产品经供应商 2 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供应商不得拒绝退货,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若因采购人保管不当的原因造成需要更换的,供应商亦应配合在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完成更换,但更换产品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供应商实际配送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产品规格等技术参数保持一致。
2.本项目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采购人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3.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分等分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 1、2、3、4、5 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 1、2 或大(L)、中(M)等级。 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房柳、张丹、王金芝、董波、关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4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原市税务局

地址:开原市新华路

联系方式:024-73827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

联系方式:李女士024-728534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24-7285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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