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GY2024CG054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利辛县玉实食品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工业园创业路21号
中标金额:亳州智慧物价网站发布的同期、同类、同质商超平均价格的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涡阳县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标包 服务范围:涡阳县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标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经采购人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后,合同一年一续签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军、陈玉健、赵月红、曲昉、陈小芳、汪召君、徐有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收取费用194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1日
3.开标日期:2024年6月11日
4.资格能力条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3416230029126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6月2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政府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7233500。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教育局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福宁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博物馆四楼
联系方式:高主任 0558-7229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558-7551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558-7551020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人最终得分与排序
3.业绩
4.人员
5.信誉
6.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招标文件.pdf
2.投标人最终得分及排序表.doc
3.业绩.doc
4.人员.pdf
5.信誉.pdf
6.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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