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HSCGZB202405)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澄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1
中标(成交)金额:288.025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东澄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 |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食堂餐饮运营管理和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 (一)项目出品管理要求标准: 1.制定周期新菜创新制度,工作餐出品以半月为阶段必须推出中餐新品种2-3个;制作接待餐菜谱,并不断更新品种以适合不同口味人的需求;新品种菜式做出合理宣传,服务人员耐心主动推荐。 2.日常工作要求标准(详见《附表一:日常工作操作标准表》) (二)人员安排:食材配送人员应身体健康,经防疫部门体检发证,符合健康标准。 (三)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按时提供膳食服务,节假日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饮食服务。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服务期间不得采购过期、腐烂、变质等食材。 (3)食堂内所有房间(包括厨房、仓库、配餐间等)清洁卫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大、小餐厅开餐时间桌椅、地面清洁卫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要合理使用厨房设备设施,餐具必须彻底清洁消毒。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墙壁、墙裙、天花板、地面整洁,疏通下水道,垃圾桶须加盖并保持桶身的清洁,加强灭蝇、灭蟑螂、灭鼠等措施。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所有服务人员的招聘、任免、薪资、住宿、福利以及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同时配合做好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成交供应商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讲究职业道德及各项文明礼仪(包括着装整齐、干净),并自觉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成交供应商为员工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等,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康复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7)成交供应商应爱护饭堂内的公物,不得将食堂内的用具随意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 (8)食堂的剩余饭菜、废弃油脂成交供应商应按指定地方存放,由采购人派员处理。 (9)成交供应商须做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出现任何人为的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并定期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内的消防安全及工具、煤气、电源(炉灶、各种炊事设备)操作事故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原辅料要求: 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配送,并保证品质。成交供应商要严格做到购物索证,建立好购物台帐,索证验收台帐,电子台帐记录(包括餐具消毒台帐)必须专人规范填写,随时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检查。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餐饮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食材符合食品有关质量规范要求。 2.原辅料需符合以下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以下要求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检查工作,如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不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每日定点索证采购并自行处理剩余食品货物,不能用作第二天的食品出售。 1)所有原辅料不得采用转基因食品。 2)海鲜、猪肉、家禽类肉品要新鲜,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3)蔬菜应新鲜,无变质,无老、黄叶。 4)畜肉应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规定的要求。 5)禽产品应符合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规定的要求。 6)大米应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规定的要求。 7)小麦淀粉应符合GBT 8883-2017《食用小麦淀粉》规定的要求。 8)酱油应符合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规定的要求。 9)醋应符合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规定的要求。 10)白砂糖应符合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规定的要求。 11)酒应符合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规定的要求。 12)盐应符合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规定的要求。 13)包装塑料盒应符合GB 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 14)食用油是非转基因,且符合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要求。 | 一签多年(最长3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季度考核平均分未能达到80分或以上,采购人可不与成 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标准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食品卫生法》; 4、《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5、《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彰清(采购人代表)、卢东锋、汤桂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合同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共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元整(18100.00元),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15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收款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澄海支行;银行账户:4400165010105041849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1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东澄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33 | 40.00 | 9.97 | 94.30 | 1 | 1 |
汕头市悦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67 | 26.00 | 9.99 | 74.66 | 2 | 2 |
广东潮贸汇饮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67 | 5.00 | 10.00 | 44.67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凤新二路与秀水路交界西北侧
联系方式:0754-8986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754-8586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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