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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办事处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 2024-05-21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HSCGZB202405)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澄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1

中标(成交)金额:288.025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东澄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食堂餐饮运营管理和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一)项目出品管理要求标准: 1.制定周期新菜创新制度,工作餐出品以半月为阶段必须推出中餐新品种2-3个;制作接待餐菜谱,并不断更新品种以适合不同口味人的需求;新品种菜式做出合理宣传,服务人员耐心主动推荐。 2.日常工作要求标准(详见《附表一:日常工作操作标准表》) (二)人员安排:食材配送人员应身体健康,经防疫部门体检发证,符合健康标准。 (三)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按时提供膳食服务,节假日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饮食服务。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服务期间不得采购过期、腐烂、变质等食材。 (3)食堂内所有房间(包括厨房、仓库、配餐间等)清洁卫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大、小餐厅开餐时间桌椅、地面清洁卫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要合理使用厨房设备设施,餐具必须彻底清洁消毒。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墙壁、墙裙、天花板、地面整洁,疏通下水道,垃圾桶须加盖并保持桶身的清洁,加强灭蝇、灭蟑螂、灭鼠等措施。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所有服务人员的招聘、任免、薪资、住宿、福利以及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同时配合做好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成交供应商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讲究职业道德及各项文明礼仪(包括着装整齐、干净),并自觉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成交供应商为员工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等,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康复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7)成交供应商应爱护饭堂内的公物,不得将食堂内的用具随意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 (8)食堂的剩余饭菜、废弃油脂成交供应商应按指定地方存放,由采购人派员处理。 (9)成交供应商须做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出现任何人为的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并定期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内的消防安全及工具、煤气、电源(炉灶、各种炊事设备)操作事故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原辅料要求: 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配送,并保证品质。成交供应商要严格做到购物索证,建立好购物台帐,索证验收台帐,电子台帐记录(包括餐具消毒台帐)必须专人规范填写,随时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检查。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餐饮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食材符合食品有关质量规范要求。 2.原辅料需符合以下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以下要求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检查工作,如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不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每日定点索证采购并自行处理剩余食品货物,不能用作第二天的食品出售。 1)所有原辅料不得采用转基因食品。 2)海鲜、猪肉、家禽类肉品要新鲜,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3)蔬菜应新鲜,无变质,无老、黄叶。 4)畜肉应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规定的要求。 5)禽产品应符合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规定的要求。 6)大米应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规定的要求。 7)小麦淀粉应符合GBT 8883-2017《食用小麦淀粉》规定的要求。 8)酱油应符合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规定的要求。 9)醋应符合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规定的要求。 10)白砂糖应符合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规定的要求。 11)酒应符合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规定的要求。 12)盐应符合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规定的要求。 13)包装塑料盒应符合GB 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 14)食用油是非转基因,且符合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要求。 一签多年(最长3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季度考核平均分未能达到80分或以上,采购人可不与成 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标准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食品卫生法》; 4、《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5、《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彰清(采购人代表)、卢东锋、汤桂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合同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共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元整(18100.00元),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15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收款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澄海支行;银行账户:4400165010105041849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1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澄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33

40.00

9.97

94.30

1

1

汕头市悦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67

26.00

9.99

74.66

2

2

广东潮贸汇饮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67

5.00

10.00

44.67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凤新二路与秀水路交界西北侧

联系方式:0754-8986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754-8586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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