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C(采)2024013-1
项目名称:2024年度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度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公告;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高凤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秀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10669
质疑联系人: 何鑫
质疑联系方式:13505829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高新区环渚路3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佳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063603
质疑联系人:张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2-206360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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