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2023年食堂食品配送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1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2023年食堂食品配送项目 |
预算金额: | 56.8800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A150299其他食品,A150210加工盐,A150209冷冻饮品,A150208营养、保健食品,A150207发酵类制品,A150206调味品,A150205罐头,A150204乳制品,A150203方便食品,A150202糖果、巧克力及类似食品,A150201焙烤食品,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A150115蛋制品,A150114豆腐及豆制品,A150113淀粉及淀粉制品,A150112水果、坚果加工品,A150111蔬菜加工品,A150110水产品加工,A150109熟肉制品,A150108油脂及食品杂碎,A150107畜禽肉,A150106糖及副产品,A150105植物油及其制品,A150103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
采购需求概况 : | 一、采购范围
1.本项目选定一家供应商;主要包括农副食品类、蔬菜类、禽蛋类、水果类、调料类等能满足食堂供餐需求的食材和物料(详见附件1);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服务要求
1.早餐配送品类,如:米线、卷粉、面条类;面点类;蛋类、水果;杂粮类等;正餐配送需要满足1荤3串4素1汤菜品标准(中餐和晚餐不能重复),包含水果、酸奶等;结合传统节日配送汤圆、饺子、月饼、粽子等传统食品及食堂所需物料。
2.蔬菜必须新鲜足斤,不得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新鲜红花菜、野生菌、过期变质等食材,肉类必须来自于正规屠宰场,确保品质。
3.所配送的干货食材必须拥有检验合格证明,蔬菜能提供农残快检服务(如有,提供检测员证书),具备食品安全溯源方案。
4.所参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5.经营场所布局规范,卫生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具备固定的配送车辆。
6.根据采购方需求,能向采购方提供每周模拟菜谱。
7.准点配送到位,早餐必须在7:00分以前到位,正餐必须在9:30分以前到位,满足临时加餐配送和全年无休息日配送需求。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2-11 |
备注: | 1.向采购方承诺食品安全解决方案,方案基本能满足智慧食堂需求。
2.供货商必须承诺保障在采购人实施灭火救援和演练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所需食品配送到华宁范围内的指定地点。
3.接到需求通知后需在2小时内配送完成,如遇无货需提前说明。
4.每月向采购人汇报一次食堂食材配送情况。
5.投标人配送的相关食材、食品(如肉类、调料品类)产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合法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相关产品需有合格证及检疫证明。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7.本采购预算为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的全年度结算最高费用,最终结算价按实际发生计量及甲乙双方所核对金额为准,若年度结算超过采购预算价,供货商则需报请采购人核定后方可继续执行服务。
8.采购时间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具体配送时间待招标完成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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