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安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本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现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安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安市分公司本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2、采购编号:JAYZ202401
采购内容 | 采购限额(万元)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安市分公司本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47 |
合计 | 47 |
容:
注: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限额为预算限额,具体以实际发生需求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金额。
4、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分标包,即为1包采购。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且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提供:
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2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 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社保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 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保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注册时间未满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承诺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5.6供应商无以下限制响应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响应;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 1 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11号吉安市邮政分公司五楼办公室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以上手续必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期内完成,因未及时报名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响应的,责任自负。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4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3、评审时间:2024年 3 月4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1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07966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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