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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鲅鱼圈区红旗镇红旗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2-21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营口鲅鱼圈区红旗镇红旗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鲅鱼圈区红旗镇红旗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4-00079
项目名称:营口鲅鱼圈区红旗镇红旗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22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 货物需求

重要提示:产品要求和其他技术指标分带 ★号项为重要性技术指标和非带★号项的一般技术指标,★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包组标号: 001

包组名称:大米、油、调料、间食、猪肉、牛肉、鸡货类、鸡蛋、豆制品、蔬菜类

一、基本情况

为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旗小学提供大米、油、调料 、间食、猪肉、牛肉、鸡货类、鸡蛋、豆制品、蔬菜类等 配送,大米年用量约 368袋( 每袋重量为 50斤 ), 油年用量约 576桶(每桶为10L),调料年 用量约 18800斤、间食年用量约7200元,猪肉年用量约15920斤、牛肉年用量约640斤、鸡货年用量约4960斤、鸡蛋年用量约4800斤、 豆制品 年用量约 35900元、蔬菜年用量约117000元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厂家法人证书及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材质检报告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 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5.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6. 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7.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 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9.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10.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 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11.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价格 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12 . 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三、质量要求

1、 大米: 大米须达国家 1354—86 特二级标准,水分含量在 12°以下,无掺杂、 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 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或 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 食用油: 按国家食用调和油质量标准 GB1535,质量等级一级;有合格检疫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必须保证是非转基因。

3、调味品:(味精、酱油、鸡精调味料、食醋、酱、调味料等)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该产品的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并应在其包装袋上印有QS证蓝白标志及证号;产品质量应符合其包装上明示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4、猪肉、牛肉

色泽: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5、鸡蛋: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6、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他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7、 肉类

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 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8、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如优惠 10%,则报价折扣率应为90%),报价参考价格为就近农贸市场同品质产品价格与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价情监测-农副产品市场零售参考价格表-价格信息中农副产品价格监测点平均价格相比较后的最低价。

★五 、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 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

2. 配送时间:每天6:00~6: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 中标人 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 )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 需将货物验收单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 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 1)对未按要求配送食材及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 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 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 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七、结算方式

1. 实际结算以 具体 配送 为准 ,据实结算。结算价格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营口市发改委官方网站 价情监测栏目公布农副产品市场零售参考价格表中的价格为重要参考依据,所供应产品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2.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食材订购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具体以双方合同内容约定为准)

注: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沟通解决

★八、退出机制

1、配送货物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或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配送期间没有依据承诺的报价执行的、企业存在严峻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状况的,将取消该企业在我学校食堂食品配送资格。对状况严峻的,将其列入配送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配送中标人,将限制其参与我校食堂原料的配送。被退出配送的企业自己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2、配送中标人空缺替补原则:

假设有配送中标人被退出后,我校可以任意选择以下方法重新选择 替补配送中标人

( 1)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再次重新选择替补配送中标人;

( 2)直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3、大宗食品配送安全保障:投标人在中标后及签订合同前须购置大宗食品配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到辽宁云程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2446974830@qq.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旗镇红旗小学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旗镇红旗家园
联系方式: 0417-6816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云程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厢黄旗村(嘉和锦绣园26号楼西5号网点)一楼
联系方式: 15141731197
邮箱地址: 2446974830@qq.com
开户行: 辽宁辰州汇通村镇银行营开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云程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8663240000000000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肖依
电 话: 15141731197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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