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Y0123094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3,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或相关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职工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开启)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备案截图;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 称: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南庄医院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9号
联系方式: 0757-85383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一座2407
联系方式: 0757-832790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霍小姐
电 话: 0757-83279001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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