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第五小学(总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第五小学(总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2-00190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第五小学(总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00,0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指标文号:沈和财指预【2022】1号):JH22-210102-00184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520万元/年(根据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金额的统计)
最高限价(如有):1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米,面,蔬菜,肉,蛋,海产,冻品,油,调味品。具体采购品种及数量以每天采购需求单为准,每日采购需求需满足师生一日二餐(教师早、午餐,学生午餐,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有效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服务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若采购需求无重大变化,服务费无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后,合同可以续签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4时30分至2022年07月2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丰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注意:1、投标文件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递交(线上递交具体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并在线下递交备份文件(U盘或光盘密封包装)。
2、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在规定时间未解密成功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备份投标文件须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4、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邮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锟泰大厦6层;收件人为招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签收。(为了确保顺利递交投标文件,建议尽早制作及邮寄,邮寄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寄递交的以签收时间为准,建议开标会议前一个工作日寄到)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铁路第五小学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宜宾路2号
联系方式: 024-23505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丰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1-13层)6层
联系方式: 024-23865922
邮箱地址: 529113036@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红霞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丰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330510102000008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丽娟
电话: 1864207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