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北区第十四幼儿园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ZX2024-C-0167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第十四幼儿园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33.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天津市河北区第十四幼儿园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幼儿餐费为代收代办。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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