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前卫幼儿园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CG-2024-08964
1、磋商条件
昆明市西山区前卫幼儿园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采购人为昆明市西山区前卫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前卫幼儿园希望路358号。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在配送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组建的考核小组进行相关考核,考核不通过,或存在问题的未及时按要求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3采购范围:完成昆明市西山区前卫幼儿园食材采购项目的供应,包括但不限于:种类:糕点类供应,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和规范供餐企业(单位)评价退出机制》《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工作》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所供食材需保证新鲜,不得配送临期产品,配送至指定地点时剩余保质期不低于额定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符合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5项目预算:种类(3):糕点类 0.6万元/月;总预算约14万元。每年供货时间不超9个月。
2.6报价方式:按照昆明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布表 (超市、集市)最新一期金额及西山区不少于三家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供应商按照此基准价进行下浮率报价,所报价格为包干价,既包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等全部费用,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7配送方式:按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冷藏食材运输需使用标准冷链配送。
2.8配送时间:按照采购人通知于规定周期内的每日07:00时(北京时间)前完成当次配送。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第三标段内容如下:
第三标段:糕点类供应。
注: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可自愿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也允许同时成交多个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供应商以下的有效资质:
第三标段: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颁发的食品经营者相关备案证明)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食品类别须包含:糕点。
3.3人员要求:配送人员须不少于2人,具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9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9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7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8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9供应商须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2000万以上、社会信誉良好,且具备为幼儿园提供新鲜食材的其他便利条件(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0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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