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委托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员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员工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浙江舟山-2024-015/总0072-办公室-其他物品。
三、项目有效期:合同服务期限开始起两年或至甲方(或甲方上级行)新一期同类采购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起始日。
四、项目预算/预估采购金额两年预估金额含税530万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折扣率):100%,投标人任一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1.采购物品名称:员工食堂食材,主要包括果蔬类、豆制品类、干货、肉类、冻品类、禽蛋类、成品或半成品食品类、粮油类、佐料类、水产类等。
2.采购数量及交货日期:根据我行员工食堂日常需求向供应商提交采购订单,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要求以采购订单内容为准。3.服务范围:舟山分行本部员工食堂、岱山支行员工食堂、嵊泗支行员工食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最终入围1家公司。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中国工商银行清退出库。[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在最近一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社保局等;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专用条款
9、投标人应具备舟山区域(包括岱山、嵊泗等外岛区域)的日常食材配送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投标人必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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