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区香洲街道第四幼儿园2024-2025年度师生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益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区汕可路碧桂园时代城都荟小区十七栋1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D20240812-C
项目名称:城区香洲街道第四幼儿园2024-2025年度师生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万元) | 服务期限 |
城区香洲街道第四幼儿园2024-2025年度师生食材配送项目 | 69.8 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不是总公司参加报价的,须提供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委员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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