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中心食材配送战略合作项目( 全品类 ) 招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SYPSHZXM〔2024〕-ZB8-12-01 号
本招标项目为 配送中心食材配送战略合作项目( 全品类 ) , 招标人为 林州市时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委托江苏海优百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配送中心食材配送战略合作项目(全品类) 。
2.项目采购单位:林州市时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供货地点:河南省安阳林州市(具体供货地址根据实际需求供货至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采购内容: 配送中心食材配送战略合作项目,为 林州一所高中、一所大学 进行食材供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供货周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1.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 投标人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应资格证明、资质证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水平、管理经验及运营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 三 年(20 2 1 年1月1日以来)同等规模业绩不少于 3 项(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 材料 验收单或供货验收记录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提供20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审计报告中附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在审计报告出具时,应在有效期内,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公司年报或最新月度财务报表) 。
4.税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 4 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
5.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报告、 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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