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食材配送项目(202 4 -202 6 )
采购 公告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食材配送项目(2024-2026)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 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MS20240702
二、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食材配送项目(2024-2026)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 采购文件 中的“用户需求书”,采购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中标人 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包组一 |
冻肉、冻品 |
1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6 年7月31日 |
约人民币 145万元 |
包组二 |
鲜肉类(包含鸡、鸭、鹅、鱼等) ; 蔬 菜 、 水果类 |
1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6 年7月31日 |
约人民币 150万元 |
包组三 |
大米、食用油类;干货副食(包含腊肉、鸡蛋等)、调味品、面制品类 |
1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6 年7月31日 |
约人民币 130万元 |
包组四 |
点心类(早餐配送) |
1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 6 年7月31日 |
约人民币 60 万元 |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 供应商 可选择全部 包组 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 包组 投标,但不能将单个 包组 拆分投标及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各 包组 的投标文件必须单独编制。
4. 评标顺序: 包组 一 → 包组 二 → 包组 三 → 包组 四 。
5. 本项目采用分 包组 评审办法:同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 包组 的中标人(例如“供应商A”为 包组 一 的中标供应商,则自动失去其余 包组 的评审资格,如此类推)。
四 、 供应商 资格:
1、 供应商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②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②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为2023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适用于包组四)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 供应商 资格声明函)。
5 、 参加投标的 供应商 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6 、本采购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供应商 的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六、 符合资格的 供应商 应当在 202 4 年 7 月 19 日 至 20 24 年 7 月 25 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购买 采购文件 , 采购文件 每套售价 300 元整(人民币,现金或转账), (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快递到付 。款到指定账户后, 采购代理 机构即向 供应商 发出 采购文件 。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 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说明:获取 采购文件 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 (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若法律法规或 采购文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包组四);
3 . 购买 采购文件 经办人,需提供:
( 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如是 供应商 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 4 年 8 月 9 日 9时30 分 ( 注:当日上午 8 时 3 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
八、 提交 投标文件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
九、开标时间: 202 4 年 8 月 9 日 9时30分 。
十、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 自 202 4 年 7 月 19 日 至 202 4 年 7 月 25 日 。
( 二 )采购人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林文恩初级中学
采购人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昌教村中心公路74号
电话:0757-29818296
联系人:伍先生
( 三 )采购代理机构 :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联系人: 叶 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223869
传真:0757- 22223869
邮箱:153592713@qq.com
注: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 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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