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供货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 NAQ24C00073 采购执行编号: 1064-241HDNA1415006
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供货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70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食堂食材供货项目 | 2,700,000.00元 | 1 | 批 | 一、用途:重庆市第三十九中学校食堂食材供货 二、数量:1批 三、服务范围:服务范围:重庆市第三十九中学校食堂; 服务要求:为食堂配送与餐饮有关的食品物资;根据采购人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食材送达指定地点;食材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标准; 服务内容: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270万元/年,两年合计金额为540万元。 五、单价折扣最高限价:1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服务质量好且通过采购人考核,服务期满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年。当采购人资金得不到保障、中标人考核不达标等情况,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3项条款中的任意一项:
1.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服务承接企业为大型企业的,应将项目合同总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项目合同总额的比例);
3.服务承接企业为中型企业的,应将项目合同总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项目合同总额的比例)。
注:
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当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6月5日 至 2024年6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 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4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投标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第三十九中学校
采购经办人:夏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30063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上新街一天门7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86715403 8671549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昌路7号融创竣爵堡23栋4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6715403 8671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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