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24WZGK940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食堂餐饮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2024-2025年食堂餐饮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食材主要用于大庆分公司职工食堂员工用餐、接待用餐等所需粮油类、蔬菜水果类、肉类、水产冻货蛋类、干调类类等食材。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招标人依据排名情况进行资质后审及实地考察后,最终确定中标人2名,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50%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具体食材品种、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为准,按照中标下浮进行结算付款。
2.2交货日期:自2024年07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2.3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职工食堂
2.4 技术要求:
2.4.1、技术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实行三保三包(保质、保量、保及时、包换、包退、包损失)。
(2)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具有QS认证标识。
(3)送货时乙方须提供供货小票(明细),标注供货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额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配送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及验收。如查有不符合标准的食材,甲方可要求停止使用并按三包问题进行处理。
(4)乙方要有干净整洁、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专用运输车及专业的送货人员(有从业健康证)。乙方应保持运输车辆卫生清洁;卸货过程中如损坏食堂物品必须进行赔偿。
2.4.2、检验验收
(1)鲜活食材实行定质、定时、定量供货,确保食材鲜活。不得提供有病虫、生理病害及污染腐败、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观性异常的食品。
(2)蔬菜要新鲜,如黄瓜、白菜、包菜、萝卜等出现烂心现象,乙方应无条件换货;水果、蔬菜为净重;乙方应提供蔬菜类产品的无农药检测抽查证明;水果新鲜、大小要均匀。
(3)肉类产品应提供合格证或检疫证明。
①肉类产品包括:猪肉(精肉、五花肉、肘子、净排、脊骨等)、牛肉、羊肉 、鸡肉等。
②产品应由乙方负责包装,并有可追溯证明及标识。
③肉品表皮洁净,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注水。
④排骨、肘子、猪手、五花肉、牛羊肉等根据需要完成初加工处理。
⑤满足甲方的其它要求(供货和更换品类要及时,且及时开具票据),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供货。
(4)预包装食品必须出自正规生产厂商并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标准,产品标识应包括生产厂家、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合格证等,所提供产品要在保质期内,不得提供有修改日期、修改厂商等的商品。
2.4.3、送货时间及地点
(1)送货要求:甲方于每日16时前,将次日采购计划发给乙方。
(2)乙方接到甲方采购计划后,应立即组织货源,必须按照甲方需求的配送时间(次日7:30-8:00)送达指定地点,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
(3)提供商品必须能够满足甲方需求,能够保证货品质量。
(4)甲乙双方现场过称验收,箱装货品按除箱净重过称,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现场验收重量为准。
(5)送货地点:大庆分公司职工食堂。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乙方承担。
2.4.4、 包装要求
包装标准:原厂包装,满足保存、搬运、装卸、运输要求。
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其他: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4.5、价格及结算付款
(1)定价方式:甲方根据询价情况确定指导性价格,个别商品价格存在异议的双方协商定价。
(2)定价标准:预包装类、果蔬类以让胡路区乘风庄新玛特超市零售价为参考,按中标下浮结算;冻货、干调、粮油、水产及生鲜类以阳光乘风农贸市场零售价为准,以新玛特超市、华联尚品超市价格为作为补充,按中标下浮结算。(结算金额含成本、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售后服务费用、伴随货物交运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核算金额:具体每批次送货单价和总额,由甲方具体核定并结算。甲方主管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若发现有偏离前述定价标准导致价格偏高的商品,最终结算价格按主管部门核定价格执行,对于抽查发现价格偏高的额度(并已经完成阶段付款),要在后续付款时进行扣除。
(5)结算验收与付款方式:双方定期对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对,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按要求据实开具增值税发票附相应明细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
2.4.6、供货能力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保证连续稳定、充足可靠和及时供货,不得以货源、质量、不能开具发票、运输等原因为由,中断供货或由此变更合同。乙方应按合同及投标文件承诺完成食材配送,禁止转包、分包。如乙方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并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4.7、考核内容
合同期内日常考核主要考核食材质量、送货及时性和服务态度
(1)食材质量、送货及时性:供货未达到约定质量要求的,乙方须及时予以退货、换货。连续两次以上未达到质量要求、未及时退货、换货,或供货不及时,甲方对乙方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或扣分,每一分对应履约保证金100元。供货质量和及时性屡次未达到要求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服务态度: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甲方视情节轻重可要求乙方责成工作人员及时改进服务态度,或调整更换工作人员。对于合同期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极差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提供的食材商品不得出现以下情况,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视情况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农药残留超标、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⑤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⑥超过保质期限的。
⑦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2.5计划投资:人民币350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承诺三年内(2021.01.01至2023.12.31)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注:在投标文件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络查询截图;资金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转状态;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发生;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履行中,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履行义务,且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合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30 日 11 :00:00 至 2024 年 06 月 06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6 月 11 日09:00: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有可能变更,请及时关注项目通知信息。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5.5本项目不需要资质原件递交到开标现场。如有要求提交原件(样品)的,请于开标当天8时至9时递交至: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大庆油田技术监督中心)。
5.6中标人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以电汇形式向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交纳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姜涛
联系电话: 0459-5727309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联系人:顾鹏程
联系电话:0459-5693741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购买资料费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行号:31326501001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文章推荐:
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及运营公司天平车辆段食堂原材料、调味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