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中山港海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2026年度中山港海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P-GK2024-041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P-GK2024-0418;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中山港海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 6000000.00 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
1.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拟采用1+1模式。采购人除定期对中标人进行月度评分,季度考核评分外,合同期满1年将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及评分,如年度评分不合格将终止该合同,如合格,继续执行至两年期限届满为止。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标的名称:2024-2026年度中山港海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六、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17时30分内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网址详见:
(1)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2)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收件窗口咨询电话: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3)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等方式登录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2024.4》:(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2000/fwzn/detail?id=1775339054512791553)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文件的工作。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组投标的,须对应每个包组逐个缴纳。
投标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建议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投标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0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06月20日09时3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 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网上开标,不要求投标人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60-8866630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小姐
电 话:0760-88665226
传 真:/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山港海关人事政工科
联系人:高红
电 话:0760-22477078
传 真:0760-88318999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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