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其湖南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食材(蔬菜)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食材(蔬菜)配送服务
2、采购代理编号:0623-2471N360906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总预算:600000.00元/年,服务期限1年。
包名 | 品名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1 | 湖南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食材(蔬菜)配送服务 | 1 | 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600000.00元 |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5月27日起至2024年06月0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411室(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指定开标室(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 称:湖南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二环二段302号
联系人:张警官
电 话:0731-8187588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林丹、丁政勋
电 话:0731-84515405、0731-84553843
保证金汇至:
开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
银行账号:8002 6992 0309 010
投标保证金咨询:申佳琪
电 话:0731-8451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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