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DL2024000062(YCT2024-ZFCG-F3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8日9:00;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5月28日9:00: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5月28日9:00:00(北京时间);
4.在线解密更正为:投标人须在2024年5月28日9:0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
5.评标信息中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3 | 商务 | 56 |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5 | 冷库 | 5 |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面积【含冷冻和冷藏】进行评分: (1)冷库面积≥800平方米得100分; (2)500平方米≤冷库面积<800平方米得50分; (3)冷库面积<500平方米得20分。 本项最高得100分,如有多处冷库,冷库面积不可累加计算。 (二)评分依据: 1、若提供的是自有冷库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①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施工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或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或验收报告需体现冷库建设的相关信息)、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认证标志的近1年来(以投标截止日为准)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的温度校准文件。 2、若提供的是租赁冷库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①冷库租赁合同、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认证标志的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的温度校准文件。 3、须提供体现冷库建筑面积的证明材料,若面积单位为立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换算为平方米的证明材料。 4、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7 | 信息化管理 | 3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农产品追溯相关系统平台得100分,否则不得分。若多个软著满足上述软件系统功能的也允许得分。 (二)评分依据: 1、系统为自主开发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为投标人); 2、系统为购买或租赁的提供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为出售方或出租方)。 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更正为: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3 | 商务 | 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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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5 | 冷库 | 5 |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面积【含冷冻和冷藏】进行评分: (1)冷库面积≥800平方米得100分; (2)500平方米≤冷库面积<800平方米得50分; (3)冷库面积<500平方米得20分。 本项最高得100分,如有多处冷库,冷库面积不可累加计算。 (二)评分依据: 1、若提供的是自有冷库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①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施工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或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或验收报告需体现冷库建设的相关信息)、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近1年来(以投标截止日为准)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的温度校准文件。 2、若提供的是租赁冷库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①冷库租赁合同、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近1年来(以投标截止日为准)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的温度校准文件。 3、须提供体现冷库建筑面积的证明材料,若面积单位为立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换算为平方米的证明材料。 4、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7 | 信息化管理 | 3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农产品追溯相关系统平台得100分,否则不得分。若多个软著满足上述软件系统功能(可以通过操作界面系统功能截图体现)的,也允许得分。 (二)评分依据: 1、系统为自主开发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为投标人)及操作界面系统功能截图。 2、系统为购买或租赁的提供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著作权人为出售方或出租方)及操作界面系统功能截图。 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4年5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龙山工业区22号联系方式:吴小姐 0755-28700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5-82531264-804
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
[LGDL2024000062-A]食堂食材配送服务.SZ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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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DL2024000062-A]食堂食材配送服务.docx
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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